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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留言需知

1、留言时请务必在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您的真实手机号码,审核通过后以及受理单位回复后将会收到免费短信提醒,如审核未通过将不会收到短信提醒。

2、请及时、妥善保存好您的留言查询码,以便您查询留言处理进度和有关情况。

3、留言提交时请注意正确提交所属业务类型,以便您的留言得到正确的处理。

4、为便于您更迅速的获得信息,建议您在提交留言前浏览常见问题及解答栏目,网站工作人员收集整理了一些经常性和普遍性咨询。

5、您在留言活动中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社会公德;一事一文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。严禁一切攻击行为,严禁一切利用“网上留言”进行造谣、诽谤、传播反动言论等种种非法行为,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。

6、“网上留言”对涉及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信件,进行处理和回复。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,应当分别向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提出。

7、对反映事项相对简单的留言,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;反映问题涉及面广、情况较为复杂的留言,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;对不属于我区业务范围内的事项,将会告知网民向有关部门咨询。网民留言办理时限从交办之日起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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